广东广州有一名男子乘坐地铁,过安检时,安检人员发现男子身上有一瓶瓶装水,要求男子喝一口。男子只好照做。可是后来男子身体不适,为此经常请假看医生。男子认为是安检人员的过错,如果不让自己试喝水,那么自己就不会身体不舒服。所以,男子一纸诉状,将地铁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地铁公司赔偿48100元的医疗费和误工费。最后法院这样判了。
“这是什么水?”安检人员问道。 “这是我自己烧的开水。”张明理直气壮的回答道。 “那你喝一口。”安检人员要求道。 “为什么我要喝呢?”张明非常不快。 “这是规定。”安检人员铁面无私。 张明还想争辩,然而后面等着安检的人员越来越多,张明只好拧开瓶装水,咕噜咕噜的喝了好大一口。 安检人员看见张明喝了水,没有事,就放行了。 可张明在乘坐地铁的时候,发现肚子咕噜咕噜的叫,大事不妙了,要上厕所。 张明强忍着,好不容易出站,来到公共厕所解决。
张明以为是吃错了东西,所以起初没有太在意,可三天两头经常闹肚子,张明觉得事有蹊跷。 张明反复思量,认定是在乘坐地铁时,被安检人员强迫喝了瓶装水导致的。 所以,张明将这一切归咎于地铁公司,张明来到地铁公司要求赔偿。 可地铁公司的工作人员认为,张明是无理取闹,所以没有理会张明的索赔要求。 而张明不甘心,因为经常闹肚子,身体不舒服,加之失眠,经常请假看病,花了很多的医疗费和误工费。 眼见地铁公司竟然不认账,张明大怒,一纸诉状,将地铁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地铁公司赔偿自己医疗费和误工费,合计48100元。 在接到法院传票的那一刻,地铁公司觉得莫名其妙,这不是讹人吗?
地铁公司觉得张明是恶意诉讼,自己非常有理由能够胜诉,所以积极的应诉。 双方在法庭上,唇枪舌剑,互不相让,各自提出了自己的主张和理由。
1、张明是这样说的: 第一,张明委屈的说道,认为安检人员没有权利强迫自己喝瓶装水,自己喝了瓶装水后经常闹肚子,经常失眠。 第二,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张明说,安检人员的行为导致自己身体受到了损害,安检人员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安检人员属于地铁公司的员工,那么地铁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张明说,自己因为喝坏了水闹肚子,经常请假,产生了医疗费和误工费等等费用,合计48100元,这些损失应当由地铁公司承担。
2、可地铁公司却是这样辩驳的: 第一,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规定: 旅客应当接受并配合铁路运输企业在车站、列车实施的安全检查,不得违法携带匕首、弹簧刀及其他管制刀具,或者违法携带、随身托运烟花爆竹、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违禁物品。旅客进站乘车、出站应当接受铁路工作人员引导。 地铁公司辩驳说,安检人员要求张明喝瓶装水是在履行职务,目的是为了保障乘客的公共安全。 安检人员的这种做法是有法规的支持。 况且张明喝的瓶装水是张明自带的,就算有什么问题,也应当由张明自己承担。 第二,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地铁公司辩驳说,张明身体不舒服,并不一定是喝了瓶装水导致的。既然张明说,是因为安检人员强迫张明喝瓶装水,导致张明身体不舒服的,那么张明就应当拿出确凿的证据。
可是张明却拿不出确凿的证据,证明两者之间具有必然的因果联系。 第三,民法典第1174条规定: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地铁公司辩驳说,就算张明是喝了瓶装水导致身体不舒服的,那么也很有可能是张明故意的,因为瓶装水是张明自带的,所以地铁公司有理由认为张明就是在讹诈,是故意为之的。 既然张明是故意的,那么就算安检人员强迫张明喝了瓶装水,那么安检人员也无需承担责任,自然地铁公司也不需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3、法院是这样判决的: 民事诉讼法第7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那么地铁公司到底有没有侵权的事实呢? 安检人员要求张明喝瓶装水有没有法律的依据呢?够不够侵权呢?张明身体不舒服和安检人员强迫张明喝瓶装水有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呢? 法院审理后认为,安检人员有权要求张明喝瓶装水,这是法律的规定,所以安检人员没有过错。 同时张明身体不舒服,与安检人员强迫张明喝瓶装水,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
法院通过调查查明,张明两年前就有肠胃疾病,经常拉肚子,三年前就有失眠症,所以这些症状早已有之,与地铁公司无关。 所以法院判决驳回张明所有诉讼请求,并且承担案件受理费。(文中姓名皆为化名) 对此您怎么看?
用户11xxx21
想钱想疯了!
爱你~新欢+精选 回复 03-11 04:27
还应该什么!!最后不是调查明之前就有这样的疾病!和这水一点关系都没有
爱你~新欢+精选 回复 03-11 04:28
搞不到就贴律师费诉讼费咯!!这不是芝麻没捡到还丢了西瓜
厚德载物
敲诈勒索罪可以判多久,这不就是敲诈勒索吗
天地人魔仙 回复 03-13 09:25
碰瓷的不是敲诈勒索吗?问题是一直没有处理[捂脸哭][捂脸哭][捂脸哭]
七匹狼 回复 03-12 23:28
反诉误工费和餐饮费,车费。精神损失费。
江山伟大
无德的人想着法子来搞钱
用户18xxx31
既然水这么难喝,直接扔了不行吗?为什么要带上火车
那兔 回复 03-10 01:43
大人智障?
笑看天下风云 回复 03-10 14:17
儿童水杯里装开水,你太有才了
由余志
典型的喝水喝多脑子进水短路了[捂脸哭]没办法,人多了总有那么一两个不正常。
用户10xxx53 回复 03-08 22:35
[点赞][点赞][点赞][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
用户10xxx75
有癔症
用户22xxx09
我也希望“张明”能打赢官司!我刚好有去广州的车票钱!瓶装水也有![哭笑不得]
国人当自强 回复 03-09 16:12
你这是等于绑架全国火车乘客来满足你的私欲
行运超人Lin 回复 03-11 09:20
你有一个发家致富的金点子[笑着哭]
老北京
难怪,我小时候,数学书上的小明总是做错题,几十年了,现在小明总是做错事,原来脑子真的不好使啊!!
用户10xxx09 回复 03-10 08:57
小明小明,小不明
老北京 回复 用户10xxx09 03-10 09:17
哈哈哈哈哈,小明同学痛苦地对我说:他本来挺聪明,纯粹是被我这样的人给念叨傻的!
天涯来客
地铁公司先给这2B一万,转头就告它敲诈勒索!
手机号 回复 03-09 04:18
这怎么能算勒索??觉得怀疑都能告,哪里的法律都这样[捂脸哭]
无我 回复 03-10 06:22
私下可以报敲诈,但是上了法庭就是行驶公民的诉讼权权利,后期地铁可以以对地铁公司声誉造成影响,要求他在网上实名道歉,杀人诛心[得瑟][得瑟]
无哩头
水可以不要,为什么要喝
孟德别来无恙 回复 03-08 11:39
你可以丢了,直接不废话进站,你要带进站,要么就喝一口,要么检测!当然你还可以带着水走出地铁站
雷厉风行
也不知道是不是真有此事,假设有吧,那地铁是不是可以反告敲诈?我很想知道能不能告成功,这个社会真的需要净化,这些坑蒙拐骗讹诈的渣滓需要受到惩罚。请法律专业人士告知!和我一样不懂或一知半解的人就不要凑热闹了。
手机号 回复 03-09 04:25
可以反告敲诈,但没一点赢的希望。法院大门开着的,你看路人不爽都能去告一下。比如说路人大声吓到你了。法院如果通过审核立案,官司就来了。喝水这事觉得不对是可以告上法院的,属于公民的权利。私底下要钱的才叫敲诈
用户56xxx58 回复 手机号 03-10 08:04
他就是私底下要钱不到才告上法院的[抠鼻]
随缘
废柴连火都烧不着,就是想不劳而获。
tb87817874
地铁没有强迫你喝啊,你可以不喝,但不能进地铁站而已。
用户10xxx91 回复 03-10 09:23
可以不喝,过检测一下就好的
用户67xxx22
事实证明这水有问题!要是没问题他的身体就不会出问题!安检员不让有问题的水上车绝对是尽职尽责的表现!
markwanghj
深圳是不用自己喝的,放到检测台检测就好了,确实让人当众喝一口也不合适,虽然是乘客自己携带的,也有可能在当下的环境中喝了会产生不适,当然事件中那个乘客也是浪费公共资源。个人意见,勿喷!
用户33xxx72 回复 03-11 14:10
喝一口省时间,没开口的给人看一眼就行。觉得自己带的自家烧的水能喝出问题那也是挺搞笑的
火星人
是不是无票的要强行乘车,车站按规定不让乘而耽误了他的时间,他也可以去告地铁公司啊[哭笑不得]
zydgxfc
其实很简单:他身体不好,在外边一下喝多了冰水,有这种情况。只能怪自己
老李飞刀
屙屎唔出赖地硬, 屙尿唔出赖风猛
用户10xxx37
这次法院判的对
非比寻常
若现西方国家法院肯定要地铁公司先举证喝那么多水对本身有病的人无伤害,而不是叫乘客自证。但在中国是怎样做的我就不知道了
七八叉
啥鸟人啊
酸菜鱼
支持安检。如果有心人带硫酸等来祸害别人呢,不喜欢安检的可以打车,甚至可以出国,去索马里,缅甸,叙利亚等地方。
用户18xxx28
胡编乱造!
大鱼
为什么不是某些资本对我们国家规章制度的一次挑衅呢?查查他打官司的钱那里来的吧?那个正常人没事闲的无聊去打这种官司!
倾城 Y0FEFF
我靠这是要投毒啊?还不抓起来
用户95xxx51
要是带了其他有毒的要求你喝,你也喝了,搭上人命也不能怪人家地铁吧
用户10xxx91
深圳地铁这边安检是,水可不喝,过专业的测试机一下就好了
Liao
绳张明于法
用户10xxx84
什么人都有,想钱想疯了,这种人不会有什么好结果。
勇敢的心
这样的傻子也能有工作?这个公司也快倒闭了。
悟空
按敲诈勒索未遂判这SB几个月才好!
勇敢的心
这也能立上案?
缘本无心
第一次听说喝开水喝出了毛病
用户60xxx47
这是什么水?喝了会变傻吗?[滑稽笑]
永远喜欢年轻漂亮
最难的是怎么证明是那瓶水的原因。那天他也吃了饭啊,怎么排除其他食物。
用户10xxx84
小编闲得这么无聊吗?
志在四方
碰瓷
笨笨
都是讼棍流氓律师鼓动的
用户71xxx93
自己带的水有问题,或者是脑筋有问题。
用户11xxx96
活该
瑞佳橱柜
就算是喝水造成的,不更说明这狗想害人!?所以地铁安检更要严格!
木桃
能不能出一条法律把这些胡乱瞎告的都给罚一通。
维以不永怀
发钱寒
吹吹水
脑子进水了
用户77xxx51
你自己的水 你自己喝,有毛病吗?
黑仔
应该告他妈呀,不生他出来他又会病
夏天的云
水有没有问题不知道,但是有的人喝冷水确实会肚子不舒服的。
画个圈圈诅咒你
谁主张谁举证
jk大佬斌
N年前的新闻还发?明显又黑广州的……
用户18xxx77
喝自己装的水有问题,还告人家?什么鬼?
日月之光
东挪西凑,屁大的事,说了半天。哪个省市县
养心__
喝了一口双氧水,清理了肠胃
吐温克那凯
理智点说,各人的身体不一样的,就拿这个人来说,长期肠胃不舒服,吃点喝点东西就犯病,问题是他过安检的时候身体没有需求喝水,你叫他喝的话就可能产生后果。这个应该说也有前因后果的。就好比你吃饭已经吃到了喉咙口,不能再吃了。你再吃一口的话,那就要喷出来了。
坨坨龙 回复 03-13 10:54
我每天只能呼吸5000口空气,因为看你的评论笑了一下,多吸了一口空气,现在我浑身不舒服,我要你赔偿我五毛钱[滑稽笑] 安检口喝水并不需要你大口喝,你要真的多喝一口都有得病,你可以喝瓶盖大小一口就行。并且喝完过了安检,你可以吐出来。 水里真有毒或者是硫酸,你一瓶盖都进不了嘴的。
混沌初开梁振华
这不刚好证明你的水有问题?
上善若水
判决,这娃,永远不能座地铁。
用户10xxx54
这叫偷鸡不成失把米。
■■■■■■
这99.9%可能是毒理反应,应该报警要求血检,只要检查没毒理反应那就是检查出了问题必须重检
国人当自强
讹诈勒索,应该入刑!
寒星
叽叽歪歪说的什么东西?水喝一口会怎么样?
阿斌哥
死了才的讹到钱,什么智商
用户13xxx07
如果水有问题也是自己的。
用户87xxx95
这条粉肠想钱想疯了,安检员做法没毛病!
少剑波
喝水都能赔偿,那保险都不要买了!
花园角落
元芳,你怎么看?
Andy
水果然有问题,告他故意携带危险品
京飞
指甲一点的事,都告法院,不晓得怎么想的,起诉很方便吗?
tsy
有栆没栆先打两杆再说
高兴的一然
讹!!!
月球漫步3301
你可以选择不喝,带着你的水转身离开,永远不要坐地铁
丿灬 拒绝暧昧
现在这年头没理都要讹出三分理来
美丽人生
没事干,占用公共资源。跟天天打电话给10086的美眉聊天一样。
用户16xxx05
蠢人
油条
应该告瓶装水,但是没证据证明水不合格也告不了
放松
活该,这种人心术不正!
春禾木
看来不是敲诈的问题啊!而是带着不明液体上公共场所,意图……!这……该怎么破解?
xemion
作文来的吧
巴乔
这货有脑子吗?没有
蕙心
追责讹诈,中国的讹诈成本太低了。
用户13xxx98
安检不是有检测仪可以检测一下,无问题就可以,好多人都怕喝多了水乘地铁上厕所就点难。
榴莲
所有碰瓷的都应该列入征信名单
用户12xxx89
唉,应该以过地铁安检门造成的为由,这样胜算还大些~
大熊
想抢钱
用户62xxx73
张口就来,要是这瓶水是从溪边装回去养鱼呢,你也叫人家喝一口吗
萬n龜厷暐
这样就完了?
晓陆
讹诈
用户17xxx22
敲诈勒索不是犯罪吗?
dahai9967
这种男人是上学脑子学傻了,还是本身脑子就缺斤短两,要不就是基因出现返祖现象了!!!
中国巴菲特
扯淡
春夏秋冬
喝一口自己带的水出问题还要索赔?脸皮真厚哟!
星云
钱臭不要脸的无赖
用户10xxx48
应该直接判敲诈勒索!
笑口常开
开水会喝坏肚子,什么文章。
惊呆了
王宝强: 放屁,我喝了一桶牛奶都没事!
老纳法号绝尘
喝了拉肚子的水,为啥随身携带还要带到地铁上
杨杨
碰瓷的
思钱想厚
明显是碰瓷行为!你自己带的水,难道不是为了喝吗?另外,如果不愿意喝,你也可以把水留在地铁管理处,可是你选择喝了。
四哥视野
草,这和裤衩姐一个版本[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
用户73xxx87
法院让这种诉讼进入程序不是浪费公共资源吗?
709394 回复 03-12 07:44
法院需要开庭了调查取证原告的病史才能定是否影响到他的健康
茉莉花茶
既然平时喝了瓶装水常常闹肚子,他为何又要特别带瓶装水去乘地铁呢?而且,他还可以造择丢弃_他既不能喝,一瓶水又不贵,带着还累赘。
市民A
这下好了,更加失眠了[狗头],主要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