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阳,17岁少女找了一份女主播的工作,公司让她以恋爱的名义要求对方刷礼物,然后再甩了对方,少女认为公司这是在诈骗,做了三个月就辞职离开了。不料二个月后,少女被公司索赔25万元。母亲认为女儿被套路了,就叫来媒体一同前往公司讨要说法,没想到公司却另有一番说辞。
(来源:小莉帮忙2025.3.13)
去年9月份的时候,小雯找到了一份主播的工作,她非常开心,可是妈妈王女士有点不放心,因为小雯只有17岁。
9月30号那天,小雯要去公司办理入职手续,王女士陪她一起去了,由于小雯还未成年,签合同的时候,王女士作为小雯的监护人也在合同上签了字。
公司还要求王女士交一万元钱,说只要小雯干够一年,这一万块钱就退还给她。
然而,小雯上班没多久就发觉了不对劲,公司营运培训的时候,要求她们把大哥当成男朋友一样聊,假装答应跟他见面,然后让他刷礼物,最后再把他甩了。
小雯觉得这工作跟自己想象的完全不一样,感觉是在搞诈骗,可自己刚刚和公司签了合同,还押了一万元钱,总不能一走了之吧,还是先看看再说吧。
很快,一位大哥就和小雯聊上了,他想让小雯做他儿子的后妈,这可把小雯给难住了,她才17岁,她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万般无奈之下,小雯只好向男同事寻求帮助,只有他们最懂男人的心,后来,小雯把男同事的回复复制粘贴后发给了大哥,这才过了这一关。
谁知这事刚过,小雯又遇到了难题。
那天,直播间空调突然坏了,下播后,小雯感觉喉咙icon有点不舒服,她想早点回去休息,就径直朝宿舍的方向走去。
小雯刚推开门,就看见一男一女躺在床上,见她一脸尴尬,室友笑了笑,告诉她自己把男运营带来一起住了。
刚上班就发生了这么多事,这完全出乎了小雯的意料,于是她就把这些事都向公司反映了,不料公司却置之不理。
小雯实在受不了了,就随便编了个理由想请假回家,但公司没同意,她一气之下就提出了辞职,没想到这次公司却同意了。
可两个月后,小雯突然被告知,由于自己违约,必须向公司支付25万违约金。
小雯瞬间懵了,自己上了三个多月班,一共才拿到了一万多工资,却要支付25万违约金,她感觉天都要塌下来了。
小雯才17岁,母亲也不想让她去干诱惑男人的事,她怎么也没有想到,女儿还会被公司索赔25万,她认为是女儿被套路了,于是就叫来媒体,一起陪同小雯前往公司讨要说法,不料却被公司怼了一顿。
“你是从别的公司过来的,之前怎么不说人家诈骗呢?你说你怀孕了,要回家订婚,让你带上设备回家播你也不愿意,却偏偏要去别的平台播。合同上写得清清楚楚的,辞职后在365个工作日内,是不允许去别的地方播的,可你却不止一次地违约,如果这件事不解决好,公司还有100名女主播呢,她们若是效仿怎么办?”
那么,公司要求小雯支付25万元违约金是否合法呢?
1、《民法典》规定,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icon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小雯只有17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她和公司签订合同时,必须经过其父母的同意或者追认。
而小雯的母亲王女士在合同上也签了字,所以,在一般情况下,小雯和公司签订的合同是真实有效的。
但如果公司在培训时,要求女主播假装和大哥谈恋爱,叫大哥刷礼物,然后再甩了他,那么,公司的行为就有违公序良俗,甚至说严重点,那就是欺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因此,如果小雯有证据证明自己所言属实,那么,她和公司签订的合同就是无效的,在这种情况下,也就不存在违约金的事了。
2、如果小雯和公司签订的合同最终被认定为有效,那么,小雯的行为确实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那么小雯就需要支付一定的违约金,不过,小雯三个多月的工资只有一万多,公司要求她支付25万违约金明显是不合理的,因此,小雯可以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最后,小雯母亲提出愿意出5万元违约金,但公司没同意,决定走司法途径。
(文中小雯为化名)
对于这件事,你有什么看法呢?